更新时间:2018-10-12 02:38作者:李一老师
首先,放松学习,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担任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以后,自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觉得政策水平、理论知识,已经够用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党的纪律规定,尤其是有关党性锻炼、廉洁自律的要求领会不深,实践不够;要求下边人学习多,自己学习少,上级发的学习资料,录音录像很少看,尽管也到党校、行政学院等去学习,但自己不珍惜机会,不触及灵魂;关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央、省委领导讲的那么多,要求那么严,自己思想上始终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没有按照组织的要求去做。思想支配行动,造成了自己落入了腐败的泥潭。
反思二:“自己错误地认为,位高权重时,搞点特殊也是应该的”
12月,张笑东被判处无期徒刑
党员领导干部拥有权力时,一定要正确对待权力,严于律己。否则,权力就会失控,自己也会滑向犯罪的深渊。
张笑东后悔地说——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服务中奉献自己的一切,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但是,这几年,我却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私欲膨胀,拿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中饱私囊。自己错误地认为,当前社会,权力也可以为自己服务,牟取私利,情有可愿。正是有了这种错误的思想,才与党纪国法的要求背道而驰。自己错误地认为,位高权重时,搞点特殊也是应该的,平时无论是衣食还是住行,自己都追求高标准,讲排场,造成浪费,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反思三:“权力失去监督,导致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作为手握重权的人尤其是“一把手”,如果背离民主监督的原则,让权力失去监督,自己距离违法犯罪也就不远了。
作为曾经的市委书记,张笑东就是这样。他后悔地说——
可以说,这些年,各级党组织通过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监督,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但是,自己错误地认为,那些监督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对市级主要领导干部作用不大,上边也会保护的,自己也有手段化解一些隐患,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出事。在前几年,自己没有当市长、书记时,还愿意、还能够听到一些同志对自己的建议和意见,那时对我与老板接触太多太杂、生活作风问题都有一些反映,但没有悔改。后来,当了市长、书记后,与同志们距离远了,思想有隔阂了,听不到大家的呼声和反映,不愿听不同声音和反对意见,参加民主生活会也是流于形式,认为在市里工作,自己说了算,不需要别人指手划脚,结果,权力失去监督导致腐败,自以为是,我行我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政策对每名党员都是一致的,没有特殊的党员、没有特殊的干部,谁不接受监督,谁违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惩,这在我身上得到了应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监督无处不在,谁要有腐败行为,纸包不住火,一定会像我一样受到纪律和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