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事迹材料(1):
20xx年3月19日上午9时许,罗店镇张士村村民徐秀珍跟往常一样,到自家的自留地里弄了点蔬菜后,准备到家附近的南泾河边清洗一下。当她走近河旁的水桥时,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离水桥外2米处,有个幼童溺水了。只见小孩面向水里、背朝天半沉半浮在河水中,已无力挣扎。在这命悬一线的危难时刻,徐秀珍没有多想,扔掉手中的菜篮子,顾不上脱下身上厚厚的棉衣,就跳进了河水中。她一只手抓住水桥边的面板,另一只手向孩子的方向伸去,期望能够拉到小孩,但由于离小孩较远还是无法抓到孩子。3月的河水,依然冰冷刺骨,水又比较深,而且身上厚厚的棉衣,被水一浸变得重起来,73岁的徐秀珍老人每挪动一步都很艰难,但她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此时耽误一分钟,孩子就可能没命了。她奋力用手划着水面,向孩子的方向挪去,冒着生命危险挽救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当周围的邻居、村民问徐秀珍:“你都73岁了,当时哪来的这么大勇气跳入河中?”她笑呵呵地回答道:“这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当你看见一个孩子在水中奄奄一息时,能忍心不救吗?换作谁都会这样做的。”几十年来,徐秀珍帮忙的人、做过的好事,没人数得清,她的高尚品格已根植在街坊邻居的心中。
好人好事事迹材料(2):
吴
,男,1975年5月10日出生,自幼患小儿麻痹症,现担任龙门里社区残联专干。该同志自20xx年5月年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上严以律己,认真负责,生活中,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在辖区居民和社区干部中享有较高的口碑。
XX年4月30日龙门里社区开展第一届居民运动会。当天上午,前来观看参加的居民络绎不绝、人山人海。我辖区居民张某骑电瓶车前来观看比赛时将电瓶车停放在社区门前,观看结束后忘记将电瓶车骑走,第二天用车时才发现前一天忘记把电瓶车骑回家。张某觉得自己的电瓶车必丢无疑,但还是报着一线希望到社区前来寻找时发现电瓶车果然不见踪影。经多方询问后了解到原来是我社区工作人员吴
同志在值完班回家时发现该电瓶车在社区门口停放了整整一天,于是就主动把电瓶车推到社区办公室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张某了解到此事之后十分感激,并书写感谢信高度评价了吴同志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