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23:51作者:李天扬老师
1965年,李伏龙出生于宁夏灵武一个农民家庭。1982年在灵新煤矿参加工作,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由于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1994年后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青春岁月的良好起步,不仅铸就了他过硬的政治素质,也培养了他无私奉献的精神,更让他具备了迎难而上、敢打硬仗、善破难题的出色才能!
1995年,李伏龙就被灵新煤矿任命为跟班队长,1996年被调往原建井工程处担任采煤一队队长。
出任一个采煤队队长,应该说是组织上的信任,个人能力得到充分肯定的重要体现,作为他本人应该高兴。但李伏龙却无法让自己高兴起来,进入他脑海最多的是“责任”与“压力”。因为所面临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是十分严峻的。
20世纪90年代末,建井工程处的生产经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安全生产不能正常投入,职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职工生活不能正常改善,群众情绪很大,不稳定因素也明显增多……万般无奈之下,单位领导通过集资、贷款等形式在沙漠腹地建成了羊场湾二矿,从此告别了只建井不产煤的历史。
在这种“无米下锅”的形势下出任采煤队队长,对谁来说,都有一种“受命于危难之际”的感觉。李伏龙上任时感到责任重、压力大,应该说也在常理之中。但如何能将压力变为动力?
李伏龙与班子成员反复研究达到了思想上的一致,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稳定为重点,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团结带领全队广大职工,重振建井工程处昔日雄风!
为了使企业尽快摆脱困境、走出低谷,1999年,针对当时的实际,他首先抓全队的制度建设工作。坚持一切工作制度先行,从行为管理到责任落实上,从队长到职工,层层逐级制定了严格的制度考核办法,实现了由“人管”向“制度管”的转变。
第二是抓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他推行小班核算,实行定岗定员管理,职工在什么岗、负什么责、拿什么钱,易岗易薪,建立了责权利的统一体。实行新的工资改革方案,打破工资级别界限,以岗记分,记分记奖,真正实现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上岗机制,从而激活了广大生产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仅2003年全队人工工效由计划的4.3吨/工,上升到5.2吨/工,每班循环进度在1.1米以上,全队正规循环率达98%,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以强劲势头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