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23:44作者:李一老师
他刻苦钻研审判业务,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指导审判实践,评析案例。
三、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审判实践中,对一些案情复杂、社会焦点、影响大为行政案件,他积极谨慎妥善处理,注意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对于能够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改革的案件,解放思想,大胆受理,依法审判,扩大社会影响,如受理的陈忠仁诉陈杨办违法拆迁并附带赔偿纠纷一案中,陈不服陈杨办拆迁多次信访、上访,该办及区政府十多次调解无果。陈提起行政诉讼,正值十七大召开之际,立案时陈声称若处理不公将到北京上访,情绪十分激动。受理后他及时与陈杨办相关领导联系,深入原办理单位,了解发现该房在拆除时其子代签协议,因补偿费分配问题陈家发生纠纷,其子给付其补偿款不到位,故陈起诉,查明真象后,他首先稳定原告情绪,并通过村委会给其子反复做工作,及时开庭,经过庭审发现陈杨办在此拆迁中确有错误,直接下判对区政府整个城市拆迁改造工作将造成被动局面,加之陈是因家庭问题牵连而起诉。为此他高度重视,多次出面协调,寻找良策,最终通过协调使原告利益得到兑现,陈主动提出撤诉。既解决了个案,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随着近几年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大幅上升趋势,他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裁”原则,努力减少强制执行案件数量。在审查听证会中,通过向被申请人宣传相关行zd规,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前提下使被申请人充分认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在申请人权限幅度内,结合具体案件提出和解方案,通过采取此种方式,改变了过去“一裁了事”的作法,去年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4件,其中80件占95%,被申请人主动履行。营造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行政审判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沟通,努力营造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氛围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行政诉讼虽有了新的发展,但其影响和作用还远未被人们所认识,不仅老百姓知之甚少,不少行政机关人员乃至领导也很不了解,传统观念和势力还比较深厚。面临挑战,他以高度责任心和务实精神,积极开展辖区行政机关法制培训活动。先后召开培训十几次,在培训中他结合行政机关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解决实践中存在疑难问题,帮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操作程序,办案方法,适用法律法规,健全制度,并对行政机关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司法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如: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通报、报告制度;交流行政审判信息联络制度;完善司法建议反馈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实施,改善和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推动了我院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