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3:28作者:才子老师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些卫生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会计岗位责任不清,权责不明确,或程序不规范,许多财务事项的处理仅是遵循惯例,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有些单位虽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但很不完整,且相互间不协调配套。由于人员编制有限,不合理的兼岗现象较为普遍。如在财务印鉴保管上,存在支票、财务章和法人章同时由出纳员保管;把非税收入挂在往来账上,以此来隐藏收益;有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有账无物,或有物却未入账;不同单位之间资产转移,未办理相应手续,存在账外资产。资产内控制度的不健全造成错误和舞弊行为时有发生,导致资金安全得不到保证。
3.预算控制比较薄弱,缺乏有效的约束
内控意识的缺乏使得一些卫生单位内部没有形成规范的预算约束制度,预算编制过于简单,没有细化到具体的支出项目,计划性不强,对各项支出缺乏预见性,实际执行中预算往往出现较大的调整或追加,预算的编制完全流于形式,更谈不上预算控制,导致单位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随意性很大,严重超支,甚至出现公用经费支出挤占专项经费的现象。
4.人员素质低,内控执行缺乏刚性约束
有的卫生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虽然内控制度较完善,但会计和有关人员对内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制度执行,又没有合理的奖惩制度相配套,使得内控的执行失去了刚性,从而导致内控关键环节失控或串通舞弊,难以有效发挥内控在卫生事业单位中的重要作用。
5.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一些单位未设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不能独立开展内控控制为主的审计监督。形同虚设的内审削弱了单位内部的监督作用,审计工作很难在内控及改进工作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仅停留在一般经济事项的监督上,缺乏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评。
二、建立、健全卫生事业单位内控的对策
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卫生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最终目标就是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因此,当前要以《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
1.提高内控意识,树立全员参与的新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