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3:23作者:李天扬老师
3.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每个岗位人员的责任,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做到“内部牵制”,避兔会计记账与档案保管、记账与复核、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和审核一人兼任,财务票据与印章不得一人掌控,使不相容职务能够起到分离制约的作用。加强关键环节内部控制,明确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控制中的关键控制环节、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方法,重点关注政府采购、资产使用与处置等环节,加强收入及票据的管理,禁止设立“小金库”。对关键岗位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奖优罚劣,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执行。
4.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加强对会计业务程序的控制
明确日常财务开支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实行逐级逐笔签字的财务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明确、有权有责的管理控制体系,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依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大型基建项目,设备采购等要按规定统一招标,实行阳光采购。日常公用支付采用公务卡结算,以确保财政资金的正确使用和规范化运行。
5.发挥审计部门作用
要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层次,强化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对单位内部定期进行各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强跟踪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真正做到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提高单位各项管理水平,通过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小结
总之,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要以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前提,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的原则,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使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相互监督、制约和合作,从而达到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证卫生事业单位自身竞争力的提高和单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就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报告。为推动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编制内部控制报告,掌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财政部决定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