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3:19作者:李一老师
(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闭环”的责任体系
制定针对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人在内控实施环节中的责任,并通过惩戒措施和考评机制促使他们担负起各自的责任。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出了问题要追本溯源,如重大决策发生失误,必须查看集体决策讨论记录,按照班子成员各自的表态发言确定各自的责任。同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量化行政效率和效果,并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控功能,客观地对行政单位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方式
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监督岗位,并直接向单位领导负责。加强对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和事后的总结评价,充分发挥自我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与纪检、财政、审计等外部监管部门的网络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提请监督部门对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考评。推进行政单位政务信息的公开化,真实、及时、完整地披露单位履行公共职责的情况,为公众监督提供畅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