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04:33作者:王新老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进,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既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也要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
二、方法步骤
自2015年10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