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1 23:20作者:王新老师
(六)从严治党方面。一是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能够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开展“三转”,但在具体工作中,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方式方法还过于传统,主要依靠集中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落实成效,在如何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上拿不出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反思起来,主要是自己对新常态下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二是原则性把握不准。自身兼党组书记和局长两个职务,有时对一些原则性问题认识不清,不能正确理解集体领导与行政领导关系,不分党政,事无巨细地统统放到党组会议研究,造成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同时,在落实议事程序不够严格,存有随意性,有时会不自觉地率先表率,造成其他班子成员不敢讲真话、心里话。三是正风肃纪不够严。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对财务预算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还不够严谨、严肃,制约机制不够完善,滋长了“两所”一有工作任务就要求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大手大脚的现象。又如,作为单位“一把手”,对干部犯错,觉得没有涉及原则性问题,尽量予以“保护”,没有做到理直气壮批评和依法依纪处理,抓作风、抓效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高、力度不够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时,主观能动性不足,对自己作为“班长”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认识不充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总觉得自己是老党员,不会去碰“高压线”,结果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这种思想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造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后果。
二是理想信念有所弱化。认为受党教育多年,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基本能满足工作所需,思想上存在着“无用感”“满足感”等不良倾向。在学习和工作冲突时,经常学习服从于任务,导致学习“欠账”越攒越多。特别是今年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现自己与先辈先进的差距越拉越远,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还没有上升为一种理性自觉、一种持久坚守、一种沉着定力,在精神上及时“补钙”不够,造成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螺丝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