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03:05作者:王华老师
三、坚决打好打赢提质增效攻坚战
打好提质增效攻坚战,既要看到严峻挑战,又要树立必胜信念。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打好这场提质增效攻坚战。
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盈利大户、减利大户、亏损大户实施挂牌督导,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支持盈利基础好的企业多做贡献,帮助困难较多的企业及时遏制下滑趋势、亏损企业努力控亏扭亏。强化激励约束,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实施业绩考核与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的紧密挂钩、同向联动,将提质增效工作成效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负责人综合考评。完善工作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搞好开源节流工作。指导企业紧密跟踪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保持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增加适销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品质、加强品牌建设、创新商业模式,进一步发掘市场潜力。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等战略性机遇,加快提高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坚持“成本管控、效益否决”,督促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精简管理人员,继续开展“应收账款和存货”压降,大力提高资金集中度,做好负债规模和负债率的双重管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大力促进调整优化。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和内部资源整合步伐,推动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本配置、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指导企业加大对符合国家战略的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创新投资模式。加快发展核电、高铁、航空航天装备等优势产业,支持军品技术成果转化。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督促企业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坚持“一企一策”,推动亏损企业做好债务重组、冗员分流、清产核资、业务整合、破产重整等工作。继续做好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对石油石化、火电、汽车、煤炭等创效压力较大的企业开展专项督导。结合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大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化流转机制和转让价值共享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分类改革,加快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等十项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范围,设立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和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等。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提质增效攻坚战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巩固和扩大从严治党成果,为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