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0:42作者:李天扬老师
有人唱红脸,则必有人唱白脸。如果说新《准则》扮演的是红脸,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扮演的就是白脸。“法必明,令必行”,严明纪律永远是管理我们队伍的关键所在,旧《条例》中对于部分违纪行为缺乏严肃有效的责任追究处分机制,未能给违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同时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旧《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条例》明确规定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这六大纪律,为党员领导干部列出了一张清单,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我们务必要绷紧思想上的弦,经常对照党章党规检查自身,杜绝出现任何违纪行为。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要用纪律这柄戒尺来加以衡量,确保依法用权,权为民所用,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给贪污腐败留下滋生的温床。
万物更替,除旧布新,是一切事物发展运动的原动力之所在,新《准则》《条例》与时俱进,把监督制度的笼子扎得更为紧凑,对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种监督约束,更是一种提升自我的动力,唯有我们做到了自律,他律才会发挥实效。
一、全面了解《准则》《条例》的具体要求
(一)、《准则》的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