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21:36作者:王华老师
综上所述,“好人主义”者不讲国家,只讲个人,不问原则,只顾得失。办事看来头,分亲疏,无公正,无大局。所谓酒杯一端,原则放宽,说的也是这类人。这样的“好人”其实要不得,它对我们正在从事的国税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它能使原则成面团,制度成摆设;使正气受压抑,邪气得猖獗;它能使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变得庸俗,健康的同事关系变味道;它令坚持原则的人心寒,令投机钻营者得势,令民心民意得不到申张。我们拒绝甚至痛恨这样的“好人”,我们欢迎乃至渴求讲原则,顾大局,敢说真话的真好人。一个单位如此,一个部门如此,一个社会亦如此。
好人主义表现很多。一是敷衍塞责。表面干实际不干,搭花架子搞形式主义。在问题面前不表态,即使发言也先看领导说了什么,然后说几句云里雾里、无关痛痒的话。二是只说好话。擅长于“吹喇叭”,热衷于“抬轿子”,唯书唯上,照抄照转,不论是否符合原则,都是“行行行”、“好好好”,只点头、不摇头。三是毫无担当。遇到矛盾绕道走,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老好人”后果之严重,影响之恶劣是不言而喻的。他们在工作生活中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上级,被“穿小鞋”,影响仕途;怕得罪同级,被疏远孤立、伤了和气;怕触及矛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是避重就轻,对不良现象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明知不对,还是明哲保身而不抗争。“老好人”越多,则越干不成事。权力意味着责任,当干部首先要干事。那些“好好先生”们,看似不争权、不争利,甚至清廉,其实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相成了玩忽职守,耗费了国家资源却没有产出相应的治理绩效,可以说也是一种“四风”或者腐败,非下大力气纠正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