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3:50作者:才子老师
四是坚持公心不偏私。《党章》“总纲”明确“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第一章“党员”第二条又进一步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我感到,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的原因尽管有很多方面,但归结起来,无外乎没有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担任领导职务时间久了,逐渐忘记了入党宣誓时的初心,忘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公共属性,以公权谋私利,“公心”渐失,“私欲”膨胀。最近央视纪录频道正在播出的《千年包公》,宋代包拯铁面无私、为民请命,就是“公”字当头、“严”字当头,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准则》共八条规范即党员道德高线,就是把“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摆在了第一条,这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更为党员修身立行把了关。
五是履行责任不偏安。《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义务”共八项,既有正面要求,也有禁止规定。广义上说,党所追求的目标和党员在入党誓词中表明的态度都是党员的责任。具体来说,党员就是要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绝不能“不作为”而偏安一隅,也不能“乱作为”而不负责任。这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面向全体党员的重要目的所在。正如《准则》所提倡的那样,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争做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的表率,在做到这些的同时,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争做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模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做出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做到“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关头豁得出”,这也正是《党章》要求全体党员在“入党誓词”中宣誓的“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具体体现。
6月28日-29日,国家林业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处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在北戴河举行。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陈述贤作开班动员,并为学员讲专题党课。
陈述贤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重要实践。要从基本定义中准确把握党规党纪的科学内涵,从历史进程中准确把握党规党纪的与时俱进,从学做结合中准确把握党规党纪的精神实质,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要深刻领会严守党规党纪的基本要求,必须做到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生活纪律。要切实强化严守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时刻保持清正廉洁,节制欲望,接受监督,做到修身养廉、自律守廉、齐家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