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14:00作者:三水老师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3.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2000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4.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2016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5.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