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7:45作者:王新老师
二、常怀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要做到慎小慎微。牢记小时候听过一句话,叫“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也就是古人所说的“莫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在工作生活中曾碰到这样二件事:一件是一个堂侄因符合二胎生育需交纳结扎压金,叫我吃面子去免掉,我以“反正你结扎了会返回的,何必坏了人家规矩”而不同意,堂侄甚是生气责问“那叫当什么官”,我回答以“我的官不是为你当的”;另一件事是一个工作中认识的朋友问“现在养殖,政府能补助多少”,我回复以“你养殖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骗国家的钱”,最后这个朋友就再也不提了。这些虽是少事,也可以说是无伤大雅,但一旦做了,也就慢慢地对党章党规党纪的约束失去了敬畏之心。失去一份亲情,失去一个朋友,总比最后迷失自己,触犯党纪国法而失去自由要好。
三、常怀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要做到慎言慎行。做为一共产党员,绝不能在公众场合发表有损于党的形像的言论,或者公然指责党,这不但是对自己身为党员否定,也是严重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因为工作在基层,生活在基层,经常听到一些党员干部糊言乱语,疏者听而释之或一笑置之,亲者严厉驳斥。为何要区分亲疏对待,也是缘于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因为亲者不会记仇,疏者会怀恨在心,从而影响干群关系。
古人云:“畏则不敢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会有危机意识,才能守规矩和底线,才会知道自己是谁,该做什么而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而不能做什么。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会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革命情怀,才会有“心有善念便行善事”为民作风。同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还要与当然的纠正“四风”、“三严三实”教育和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
篇2:两学一做对照检查材料
4月20日,阿拉善盟委召开全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我盟开展学习教育工作。
盟委书记包钢主持并作重要讲话,盟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张殿生就我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作了说明,盟委委员,盟人大工委、行署、政协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盟检察分院检察长、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出席会议。
包钢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必须坚持学做结合、以学促做。学,就是要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提升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学系列讲话要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深刻理解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合格共产党员,最根本的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标准衡量自己、检视自己,真正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以“阿拉善先锋行动”为载体,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用实际行动体现信仰信念力量,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杆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