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4:27作者:王新老师
(六)落实财政奖补
明确美丽乡村进步村、先进村、精品村的补助标准:进步村按人均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先进村奖励5万元/村,同时,对经批准建设的项目,按工程款的40%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包括进步村奖励人均150元);精品村按美丽乡村建设先进村的标准补助,但补助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获得金华市级、省级"精品村"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获得市级美丽乡镇(街道)荣誉称号的奖励50万元。精品线的补助标准:市级精品线规划设计资金市级负责,建设资金市级承担75%、镇乡街道承担25%。镇乡街道自行确定的精品线,由镇乡街道、相关村负责,市里每年重点支持1-2个镇乡街道积极性高、建设力度大、效果好的精品线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各相关部门要强化项目资金整合,所有涉农项目至少70%的资金要用于美丽乡村精品村、精品线建设。
三、实施步骤
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长效管理四个阶段推进。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
层层进行宣传发动,激发村级创建热情,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镇乡街道根据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研究确定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进步村、先进村、精品村、精品线的创建名单。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月)
各镇乡街道和创建村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建设项目,筹集项目资金,落实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整治项目建设。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12月)
11月底前,各进步村、示范村、精品村创建村进行自查,各镇乡街道初验,初验合格的向市提出验收申请,市美丽乡村办及时组织考核验收。
4.长效管理阶段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和培训,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是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围绕美丽乡村创建这一总目标,明确各部门分工,农办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牵头协调,主抓农村"硬件"建设,谋划产业培育、赤膊房整治等工作,其他部门按既定职责开展工作,市"五水共治"办负责治理农村水环境、市"三改一拆"办做好两路两侧和精品村违章搭建拆除、农业局牵头指导美丽田园建设、民政局牵头做好公路沿线坟墓整治、交通局做好交通主干道绿化洁化美化,市级精品线由市级领导联系,并由宣传部(文化局)、农办、交通局等部门牵头负责抓好落实。镇乡街道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落实责任分工。各创建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工作班子,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整治经费,切实抓好整治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