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4:22作者:王新老师
2、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产业扶贫。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的市场主体和贫困户,政府出台相关扶持和保险支持政策。一是向市场主体提供贴息贷款。根据贫困农户数量和发展山药生姜面积,对市场主体按每帮扶一户贫困户1-3万元的标准,给予贴息贷款支持;二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市场主体按每户每年1000元标准安排扶贫资金,用于购买服务(包含保险费)。
3、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办好产业扶贫示范样板。择优选定服务主体在梅川镇、余川镇创办产业扶贫示范点,充分发挥“传、帮、带”和辐射作用。一是把贫困户培养成为发展山药生姜产业的技术能手;二是把贫困户土地资源盘活,让其从土地中有固定、较高的收益;三是由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安排贫困户就地就业。
4、加强督办,检查验收。由市扶贫攻坚指挥部负责组织农业、财政、银行、保险等相关单位,会同有关镇处,对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种植、营销山药等产业发展情况、干部结对包保扶贫情况开展工作督办、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兑现扶持政策,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组织在梅川、余川镇范围内结对扶贫的干部,开展座谈走访、实地调查,对有意向种植山药生姜的贫困户,经本人同意,确定为适合山药、生姜产业精准扶贫的对象。
2、择优落实产业扶贫市场主体。根据自愿的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产业包保脱贫市场主体,由农业局会同经管局审核资质和能力,根据择优的原则确定10—20家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包保扶贫。市场主体要主动与贫困户对接,在2016年元月底前完成。
3、办好典型示范。参与产业扶贫试点的市场主体在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或代种代管土地登记认定工作完成后,要求在2015年12月初启动各项工作:一是落实与贫困户的合作协议;二是开展土地整理、沟渠路等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翻耕土地,整地做厢,提高基地质量;三是开展生产技术服务;四是落实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争取建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4、签订协议。由镇(处)扶贫攻坚指挥部组织,会同市扶贫办、银行、保险公司、市场主体、贫困户,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签订产业扶贫五方协议书。
5、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各镇(处)、村、扶贫工作队切实为贫困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定期了解并努力解决好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脱贫目标的实现。2017年度新发展对象比照以上办法,按时间节点,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