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6:07作者:李一老师
“五大发展理念”的哲学“大”道,富有精深博大与意境浓重的哲学内涵。它表现出哲学的“大”,既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又贯穿着辩证法和矛盾规律的灵活运用;它凝聚哲学的“道”,不仅反映了发展规律的深化和飞跃,也反映了自身固有的辩证方略和相互依存的规律。“五大发展理念”的每个发展理念,都唯物和辩证地体现了各自的“大”变革要求,生成相对应的辩证法和方法论,又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地形成了整体“大”变革的目标,构成整个“五大发展理念”的辩证法和方法论,画出了靓丽的哲学大观。
首先,“创新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灵魂,居于发展的核心位置,是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第一动力。它的革命性是,以创新驱动代替要素驱动;它变革的根本任务是,让科技、制度、管理、文化等系列创新,贯穿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力的全过程,驱动全局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同时它又辩证地要求,通过其它四个发展的需求激发创新的需求,增加创新的压力,提供创新的动力,这就是:营造全社会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创造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动力结构转换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自主创新、开放式创新等现代创新体系的环境;构建以精神的巨大反作用激发人民群众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创新人才辈出的大创新文化。而“创新发展”又有巨大的驱动性,通过自身发展强力驱动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促使更加均衡、更加环保、更加优化、更加包容的整体发展。“创新发展”这种驱动性,有它对其它四个发展的驱动作用,也有其它四个发展反向驱动的作用,也就毫无辩驳地构成了其自身的辩证法和方法论。
其次,“协调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骨干,是推动发展变革的根本手段,也是提升发展的根本标志。其要义是以“协调”保证发展的均衡和全面,强调的是注重补短板,杜绝片面性、破坏性和畸形的发展,表明了它在发展全局中具有统筹的地位。比如要着力解决发展方面两极分化的矛盾,就必须重视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矛盾和行业之间、行业内部分配不公的问题;再比如要着力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影响整体进度的矛盾,就必须解决东中西部、东北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和工业反哺农业的问题;还比如要解决发展速度和质量、硬实力增长和软实力发展不匹配的矛盾,就必须解决发展理念与发展效果脱节矛盾,等等。而“协调发展”的题中之义,就是抓住辩证发展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要领,形成以创新发展带动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的局面,用这四个发展的充分发展,很好地体现协调发展。但“协调发展”又深受这四个发展的制约,任何一个发展的不好或不够好,就不是真正的“协调发展”。“协调发展”以自身统筹的特性,凸显了重点论与两点论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