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24作者:王新老师
3、要“准”。就是考察材料对被考察对象所作评价,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大家从网上可以看一看,中组部负责同志在评价各省和中直部门正职特点拿捏到位,所以我们评价干部更要注意把握这一点。对所引用的数字、事例,要有根有据,准确无误。首先,要对照拟任职务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要求写。如任乡镇党委书记,要重点挖掘该同志是否具有抓班子、带队伍的水平,民主作风如何,清正廉洁情况如何,发展战略眼光如何等方面;如任乡镇长,要重点挖掘该同志是否熟悉财政、经济工作,配合意识如何,执行力如何、处理基层事务的能力如何等方面;如任乡镇副书记、纪委书记,重点看党建、纪检工作的熟悉程度,是否善于总结经验,文字写作水平如何等方面。其次,要结合考察对象现在所处的职务层次写。不同层次的干部,他的能力水平是不一样的,他的素质结构也是不同的,正职领导干部要突出把握大局的能力,中层领导干部要凸显协调处理上下关系的能力,基层领导干部要突出面对群众的态度表现和具体的业务水平。如在描写正科级干部和股级干部的考察材料时,要注意区别。正科级干部在领导水平,统筹能力,安排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要高些,但比较宏观一些;股级干部一般对业务要熟悉一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业务上“能过细”。再次,在撰写材料时要把握好度,写准。所引用的数字、事例要有根有据,准确无误,评价个人的作用,应根据个人在班子中的职责分工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着重反映考察对象在工作中出了哪些主意,做了哪些工作,防止“一顶帽子大家戴,一件衣服众人穿”的现象。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工作业绩,不同的层级的干部有不同的能力要求,写绩要结合岗位特点,区位比较等方面,把干部实绩写准。
对考察对象的缺点不能回避,要把缺点写实。这里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对考察对象的缺点不能怕影响提拔,回避撰写考察对象的缺点,这实际上对考察对象不利,不利于干部的成长,人无完人,准确的揭露一个人的缺点并以一定的方式反馈当事人,有利于当事人的进步。二是对考察对象的缺点的撰写不慎重,不仔细分析,概括不准确。对干部的缺点和失误要认真地加以分析,是主要的还是次要的;是偶发的还是一贯的;是缺乏经验造成的还是渎职失职造成的;是思想品质问题还是工作方法问题;是出以公心还是图谋私利;是知错就改还是屡错屡犯。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所以要求我们在个人缺点上一要反复推敲、慎重落笔。是什么缺点就写什么,切忌乱扣帽子。二要写明短在何处、缺的程度和具体表现。不要用“希望抓工作再放手一些”、“建议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等代替不足。三要防止优点和缺点打架,不能自圆其说。比如,写优点时说“勇于开拓,大胆创新”,但在不足中又说“推进工作的力度小一些”。四要防止把优点作为缺点写。如“不注意身体”、“工作中要求急一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