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5:36作者:王华老师
2.组织党纪知识考试。学院纪委、组织人事部将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年度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章党纪知识考试,考试内容突出“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个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以及党章党纪为主要内容,考试结果存入个人廉情档案,作为干部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据,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的主动性,推动学习党章党纪长效化。
3.推进谈心提醒关爱教育常态化。学院党委和纪委将进一步完善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机制,坚持做到“六个必谈”,即科级干部每年一次廉政谈话必谈;师生反映强烈或社会上有负面舆论的必谈;岗位发生变动时必谈;思想、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时必谈;年度考核廉政测评情况较差的必谈;信访了结必谈。并对谈话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谈话起到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预防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抓早抓小
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抓早抓小抓好预防观念,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指标体系,把建立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作为着力点,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加强对舆情的收集、梳理、分析,积极开展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做好预测、预防、化解工作,防止小问题发展成为大问题,防止个别违纪现象扩大为普遍现象。重视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处理投诉、信访问题。根据不同类别的问题和矛盾性质,发挥纪检监察主办主导、组织协调和监察督办三大作用,积极维护师生权益。
2.坚持请销假制度。学院将在巩固工作作风建设的基础上,坚决执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科级干部请假一天要分管领导请假,请假一天以上要党政主要领导请假,保证学院领导随时掌握党员干部动向,便于监督管理。同时,督促班子成员离开本市辖区依规报告。科级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本市辖区依规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向学院组织人事部和纪委书面报告。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应事前向组织人事部和纪委书提交书面报告,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批复。
3.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根据省、市有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日常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要落实学院科级干部日常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科级干部日常重要情况(如:操办本人及家属的婚事、丧事、生日、升学、乔迁新居等事宜)需事前向学院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向学院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在保护了学院党员干部的同时,还发挥了事前警示作用,避免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