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5:32作者:王新老师
(四)探索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纪律建设责任。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贯穿到日常工作评价、年度业绩考核中,与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选拔任用挂钩,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强化问责,使各级党委真正把责任担起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引导企业纪委在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同时,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
各企业要从以上四个方面(但不限于这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努力形成具有国企特色、便捷实用、有效管用,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办法,为监管企业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四、工作要求
试点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展开、扎实推进、达到预期效果,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一)扛起“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各级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扛起监督责任,对试点工作实施坚强有力的领导。省国资委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王昌同志任组长,相关委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委纪委成立试点工作小组,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力斌同志为组长,委纪委副书记祁庆照、刘义杰为副组长,在委纪委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细化分解责任,把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
(二)强化创新意识。试点工作不能沿用老套路、老办法,必须充分发挥各级的主观能动性,用前瞻性的思维、开拓性的视野,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打造特点亮点上花气力,在深化“三转”上见实效,推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密切协调配合。试点工作覆盖到省国资委和监管企业两个层级,涉及委机关多个处室和监管企业的多个部门,要形成推进试点的整体合力,打“组合拳”,在工作中加强沟通与联络,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并争取省纪委相关室处的支持与指导,提高工作层次,增强试点综合成效。
(四)实施跟踪督查。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分析研究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不同问题,跟踪深入到试点企业中,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防止出现梗阻,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圆满完成省纪委赋予的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