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58作者:王华老师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委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等问题。
“八清理”
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央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
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规设置“助理”“顾问”“资政”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13〕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