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57作者:王华老师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16年3月初至6月初)。各牵头科室、部门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各牵头科室、部门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市委要求,推动全中心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问责八清理”领导小组,中心机关党委书记、主任曹世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吴丽霞、梁毓庆、副主任张文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张艳霞担任。中心各部门要把此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精心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牵头科室和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违反制度严惩不贷。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各牵头科室和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的统计反馈工作,每周向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