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6:50作者:李一老师
(四)深化美好乡村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以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农村人口转移。积极发展小城镇,加速农村城镇化,使城乡进入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良性轨道。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改革,积极探索“扩权强镇”工作,改革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创新行政运行机制,强化乡镇政府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的三项职能,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推进村改居,推动镇村体制向街道社区体制转变。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权益。认真执行强农惠农政策,完善“一事一议”等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着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鼓励社会力量与农村结对帮扶,开展共建活动。
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地、宅基地确权成果。加快土地整治项目试点示范,到2020年,完成全县各乡镇空心村土地整治任务。统筹实施村庄合并、新居民点建设和土地流转,引导各类涉农资金和项目集中配套,高标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配套政策的实施,真正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统筹推进农村道路、水利、电力、电信、环保、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居住条件、环境质量、健康水平和文明程度。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成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灾民和孤儿救助政策,确保广大农民平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城区面积80.6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面积约260平方公里的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改造提升老城区,加快建设新城区,集中发展中心镇,优化功能分区,建设布局合理的居住生活区、产业集中区、生态景观区,各乡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和空间布局。“十三五”期间,每年建设10个左右美好乡村示范村,各乡镇分别建成1个中心社区、1个农村社区和2-3个中心村。形成城乡一体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社会救助查相结合的模式,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