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16:3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个别领导干部“律己不严”
在坚决惩处班子成员违规违纪行为上,没有树立起鲜明导向、没有形成高压态势。存在以功代过现象,有的时候觉得大家工作出了力、受了罪,偶尔早回一次家、休息多一点,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也就不去过问追责。存在人情宽恕问题,主要对大家在人情往来方面的暖房、满月随礼、操办事宜,只要不造成恶劣影响,也就不去“煞风景”般的制止。存在督促检查措施不严问题,对于纪律制度,虽然在会上经常强调,但在落实过程中真刀真枪、认真较真地检查是否在岗、是否下基层、是否认真工作等方面却动作不大不硬。如,镇某村干部家暖房,就有不少干部随礼,镇党委只是口头上教育批评,但没有追责。
(四)部分领导干部不把工作当事业干,不安心在乡镇工作,存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
少数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遇事情先考虑自己的“官帽子”,该拍板的不拍板,该推进的不推进,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敢大胆突破和创新。比如在引导农民发展产业上,部分班子成员怕冒风险,对一些有潜力的产业不敢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导致多个村长期以来支柱产业发展不起来,农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个别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意识差,缺少“拉一下”、“搭把手”意识,只管自己分管工作,总体工作不考虑或考虑较少,比如在完成一些任务繁重、难度大的工作如计划生育,少数班子成员错误认为这项工作应完全由分管副职独立完成,根本没有考虑计划生育是国策,政府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不愿担当,不愿负责,不能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致使这项工作搞不好。有的班子成员有时存在“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的错误倾向,特别是在一些棘手问题、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有时把“解决问题作为唯一目标”,觉得只要能够把问题解决掉就行,而不管采取的手段方法,导致一些问题解决了的同时引发了后续的问题,治标不治本,不能顾全大局。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查摆出来的这些问题,虽然有客观因素,但更多的是主观原因。从根源上剖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治理论武装不到位。虽然经过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进行了大量学习,让班子成员理论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距离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有的领导干部由于政治理论欠缺,导致对政治形势分析、对政治任务理解不到位,在一些思想上与上级党组织统一跟进的速度较慢,出现了对当前高压反腐、大力刷新吏治、六权治本运行显得敏感性不强的问题,没有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