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23:24作者:才子老师
以有力监督督促严守组织纪律,使党员干部不能违纪。组织纪律失去外在监督,就会成为软约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当前,在监督纪律落实方面存在不重视监督,不愿提醒,不敢批评,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等情况,影响了纪律执行。必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通过持续有力的监督,形成外在强力约束,防止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突出对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纪律规定落实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机关执纪、问责、把关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方法,提高监督刚性。针对同级监督难问题,山东从2012年开始在22个县(市、区)开展县级领导班子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丰富了监督形式,增强了监督实效。
以严厉惩治增强组织纪律刚性,使党员干部不敢违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当前,组织纪律执纪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有纪不执、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甚至把纪律当作“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坚持有纪必执,对于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要理直气壮抓执行,敢于板起脸来批评,做到无条件执行;坚持有违必查,党内没有特殊党组织和特殊党员,都必须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对违纪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伸手必被捉”,不论涉及谁,职位多高,都严肃处理,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坚持执纪必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曝光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让违纪者得不偿失。通过坚持铁面执纪,严惩违纪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做到人人敬畏纪律,自觉崇尚纪律,严格执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