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9:1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自觉做到严以律己
严以律己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行为的内在规范。
一是要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往往是从一些不起眼的生活小事上自我放纵开始的。赖昌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怕领导干部官有多大,就怕他没爱好”。领导干部的爱好,在不法分子眼里,就是攻破堡垒的突破口。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慎初、慎独、慎微、慎欲,严守做人、为官、处事、交友的底线,不但要管好自己的八小时以内,而且要管好八小时以外,始终做到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二是要心存敬畏。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和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大家可能从网上都看到了,最近,43岁的湖南省岳阳临湘市长龚卫国涉嫌吸毒被立案调查,被免去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龚卫国是省管干部,成为正处级干部时才37岁,吸毒事件的发生,再一次给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所以,大家一定要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对信仰敬畏、对法纪敬畏、对组织敬畏、对群众敬畏,严护公道、严守正道。
三是要守纪律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要求。应该说,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它不仅仅是为了限制人,更多的体现为保护人,如果打破了这种纪律和规矩,也就失去了纪律和规矩的保护,就会对个人、社会甚至国家造成危害。今年,我们专门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十不准”:不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负责任地发表同中央、上级党委和县委决定不一致的言论,结党营私、阳奉阴违;不准在工作中回避矛盾、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准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使用干部;不准插手干预工程招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不准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中午饮用白酒、红酒、啤酒等一切含酒精的饮品;不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挥霍浪费等;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收钱敛财;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为家属、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此,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真正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