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1:32作者:王新老师
党委组织部:
某某某同志的母亲***系我单位职工,***年*月出生,*族,河北**人。**年*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该同志政治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该同志工作积极,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习气,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规违纪行为。该同志在文革期间无过激言行;在八九春夏之交政治风波和法轮功事件中能够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特此证明。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