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6:08作者:才子老师
(三)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准报名、报考。
二、报考办法
5月22日8:30-26日17:00考生填报志愿,办理报考手续。考生需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进行报考或志愿填报。
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在本校报考,其他学生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公室指定地点报考。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县(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县)的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区县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一。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在5月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于5月15日8:30-12:00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有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市借读要求回本市升学的学生,需先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体检和体育考试后再报考。
往届生、回户籍以及外省回京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集团内定向招生等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校的录取。
全市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5日。全体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考生报考时,应按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报考费。
(一)提前招生
参加提前招生的考生,持“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和“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直接到提前招生学校领取“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中确定一所学校报考,并将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签字的“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交给拟报考学校,作为正式报考该校的依据。各提前招生学校办理报考手续及进行加试的日期为7月5日-7日,“特殊说明”栏内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为准。
(二)“名额分配”招生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优质高中部分中招计划分配到初中校的通知》(京教基二〔2015〕8号)精神,今年各区县以优质高中为单位,将本校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班和特殊任务计划)的40%左右用于名额分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开展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15〕13号)精神,2016年对部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进行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统筹方式分为三类:一是十所优质高中的跨区县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一”);二是部分优质高中新建或扩建校区或城乡一体化学校的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二”);三是部分艺术、体育类高校与普通高中联合培养的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三”)。市级统筹招生计划按类分配到各区县参加名额分配的初中校,并安排在名额分配批次录取。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计划在《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6年)》中单独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