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13作者:李天扬老师
入选考生测试成绩在“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中排名前50%的,执行政策A,即考生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2.录取政策B
入选考生测试成绩在“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中排名后50%的,执行政策B,即考生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入选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四)公示
2016年6月中下旬,我校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www.cupl.edu.cn/zs)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2016年7月,对填报我校志愿且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2016年7月-8月,我校将公示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江苏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不折算优惠分值。
七、咨询方式、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