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13作者:三水老师
五、资格审查(初审)及公示
(一)资格审查
我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查遴选。
对于以自荐条件一报名的考生,进行通过性资格审查,学生符合学科竞赛自荐条件,即可获得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资格。
对于以自荐条件二报名的考生,进行选拔性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综合参考学生自荐材料以及我校、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推荐意见,择优选拔部分考生来校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时对“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进行遴选,视报名情况确定两类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二)公示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2016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www.cupl.edu.cn/zs)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六、测试、入选标准、录取要求及公示
“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实行分别测试、分别确定入选名单。测试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11日,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一)测试
测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实行分别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