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13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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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专家及社会团体,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7
八、其他事项
1.我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
2.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报到。报到时,应当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准参加测试。
3.测试期间食宿自理。
4.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