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考试科目真题答案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时间(4)
更新时间:2018-07-29 15:09作者:李一老师
十、录取
录取程序开始后,由各省级招办将符合我校规定条件并且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进行投档,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依次录取外语口试、专业考查、高考成绩高的考生。
未被录取者,不影响考生第一批次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十一、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能力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委监督电话:010-88816259。
3。初审通过名单、入选名单、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bfsu.edu.cn)进行公示。
4。综合评价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能力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十三、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综合评价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bfsu.edu.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四、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本方案将按最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十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