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07作者:王华老师
一、招生类型
学校自主招生设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等,日语和俄语专业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除俄语计划招生20人外,其余各专业计划招生25人,日语、俄语限招高考[微博]英语语种考生。
另:面向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获奖者,择优选拔热爱基础学科的考生就读我校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二、申请条件
1、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
1)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2、高中阶段,获得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二等奖以上者,限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申请者均须提交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三、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中学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