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05作者:王华老师
注:【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考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5.通过我校考核并进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的考生中,上机测试成绩优秀者(上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为优秀),以及在NOI中获得铜牌(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超过铜牌分数线)及以上奖项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即可被我校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6.所有享受降分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均不得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核、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7.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1合格。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