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04作者:李天扬老师
3.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一份考生本人撰写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包含考生对个人理想、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有无违纪行为进行如实阐述,申请报告将成为考生初审评价的重要考核部分。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以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以便我校核查。凡是拟对报名考生进行推荐的,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邮寄地址同本简章第四条第2项(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4月20日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6年4月21日至27日期间登陆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
3.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笔试和面试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1.入选资格认定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参考考生学科获奖、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分布等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