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0:43作者:才子老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根据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预留部分招生计划,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数学、物理学科成绩突出的农村理工类学生。
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有关省份根据国家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份研究确定。
二、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2016年5月5日。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包括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个人陈述限1000字以内,说明申请理由、学科特长、学习能力、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三、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相关学科专家和纪检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面向农村学生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1、初审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网上报名材料以及整体的报名情况等综合考虑,进行资格初审。
学生可于2016年6月2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查看初审通过的学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的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