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本年度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范围内选择,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并服从专业调剂。 (1)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专业级差为3,1,0。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或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专业。 (2)在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申请条件中规定的且我校在考生生源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选择填报,如报考规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以实际考分按统招生条件决定是否录取。 (3)以条件2申请并取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或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即可被该专业录取;同时,对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实行不报不录的政策,即考生若没有填报此类专业,不会被调剂进去。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6日––12月20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3、初审结果查询:2014年1月10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同时公布考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网上确认时间:2014年1月10日-1月13日(初审合格考生需在此时间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报到时间:2014年2月21日 6、复试考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 7、成绩查询:2014年3月中下旬(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布)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