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20:14作者:三水老师
4.测试结果:考生于2014年4月初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 5.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入选考生若没有按以上要求填报我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五、资格认定标准 1.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三个专业,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非通用语专业,文化笔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 2.多个专业都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 3.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备案。 六、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模拟调档线下20分(江苏省合格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模拟调档线下10分),且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省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部门申诉。 八、注意事项 1.所有测试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考生需携带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测试;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