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办法、入选考生确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语文(语言文学素养、写作与表达、阅读理解与思辨)和数学,面试学校将组成专家小组重点考核学生潜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将分数加总后排名,按分数排名确定入围考生及签约政策,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0%。 学校对签约考生按照排名,执行A、B两种签约政策: A.签约考生测试成绩排名位居签约人数前50%的,执行A政策,即考生参加2014年统一高考,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学校予以录取; B.签约考生测试成绩排名位居签约人数后50%的,执行B政策,即考生参加2014年统一高考,高考实际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提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学校予以录取。 2014年允许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报考的12个招生专业和2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经学校考核认定入围的考生,列入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2014年5月,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核认定通过的考生信息。 入围考生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程并进行监督。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7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经我校资格审查公示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报到。测试期间食宿自理。 2.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