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更新时间:2018-12-27 20:10作者:王华老师
2)按我校要求经中学推荐的学生限报确定的自主招生计划。
3)综合素质高,且有培养潜质,综合排名在年级前10%者,可报考引领计划。
4)对天文或哲学学科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可报考攀登计划。
三、申请方式
考生自荐、具有推荐名额的中学推荐、或校长实名推荐。
四、考核方式
1.按我校要求经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包括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
2.其他自主招生(含保送生)考生:
1)星光计划和引领计划:我校根据考生在联考中报考我校的志愿顺序和申请条件通过初审的自荐考生,以及联考中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中学推荐考生,须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招生联考,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理工类考生),或语文、数学(文史类考生)。联考合格者,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复试,包括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
2)攀登计划:学校初审合格后,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数学、物理(天文学专业)或语文、数学(哲学专业)文化课初试,以及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复试。
五、合格资格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不含体质测试成绩)等,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其中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综合成绩中,文化课占50%,多项能力占20%,专家面试占30%;星光计划综合成绩中,文化课占70%,多项能力占20%,专家面试占10%;校长实名推荐综合成绩构成中,多项能力占40%,专家面试占60%。除引领计划外,合格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中攀登计划各专业计划发放合格资格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