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20:00作者:三水老师
3、中职毕业生:携带具有成绩及评语的《学籍卡片》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以上复印材料均为A4纸复印,原件于现场验证后退还给考生本人,复印件保留上交。
第四章考试方法及要求
第六条考试: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笔试: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所有考生均需要参加笔试考试。
2、特长成绩:指中职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高中考生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体育类、文艺类、人文科技类等方面获得一定级别的等级证书或在省市比赛中获奖。最高30分。
(二)、复试(面试)
复试名称为“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学习潜能。对考生在掌握综合知识,讲究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第五章成绩评定
第七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特长成绩
考生总分(满分43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特长成绩(满分30分)。
第六章、录取规则
一、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凡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而获取资格的考生,经过招生考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二、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二者分数相差不得大于20分。
三、预录取: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人数的90%比例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大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则进行本专业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与二志愿考生合并,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服从调剂录取,如还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如果我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如征集志愿的考生,都参加过联考则成绩有效,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四、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只招北京户籍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五、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六、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或有特长的考生。
七、体检标准: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八、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89710485.
学院招生部门严格遵守“规范程序,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录取结果的公布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八条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九条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章附则
第十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9707874010-80110996
学校网址:http://www.jtxy.com.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1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