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如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3月31日-4月4日上班时间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338218。 北京林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树人计划入鸭生通知书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选拔录取树人计划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并服从专业调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合格考生只能在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本年度招生计划范围内报考我校理科类招生专业为:林学类、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管理方向)、园艺(观赏园艺方向)、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方向);文科类招生专业为: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并服从专业调剂。自主选拔录取树人计划考生不占本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专业时,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10分录取专业,专业级差为3,1,0。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或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进行专业调剂,调剂专业范围为上述公布的专业。 4、入鸭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及填报高考志愿后,应在三天内填写《高考成绩及志愿回执单》(见附件),填写完整后打印回执单,连同高考志愿表复印件(或通过本省志愿填报系统打印)一同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为保证材料安全收到,请选择邮政EMS邮寄)。考生须对填写的高考志愿和高考成绩的真实性负责,邮寄截止日期为7月5日,如因考生本人未能及时反馈回执单和高考志愿表或填写虚假信息而影响高考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入鸭生须对本人提供的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录取的,作退学处理。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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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14“树人计划”合格考生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