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16:42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征京[2015]3号),本市2015 年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77名,我区拟征招5名。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招收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招收单位
2016年度在北京市直接招收士官的单位为:北京军区、空军、武警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
二、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求;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坚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 时间安排
6月15日前,完成兵役登记和学历专业、目测、初审、确定预征对象;
7月10日,完成学历审查、专业审定、体检政审、与预征对象签订协议书的工作。
入伍时间从2016年8月1日算起;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
四、 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把招收士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各社区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