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21:21作者:李一老师
外国人在京丢失护照,须持我处开具护照报失证明到其驻华使馆补办新的出入境证件—具护照报失证明需提供下列证明:
1、护照丢失地所在公安部门、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
2、遗失护照的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其外籍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驾照、工作证、海员证、社会保障卡等)或复印件。无任何有效身份证件者,由其驻华使馆为其出具国籍确认证明。
3、在京住宿证明。住涉外饭店、公寓者须出示住宿登记卡,住中国居民家中者‘须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
4、有中方接待单位的外国人,须持在京聘雇或邀请单位、旅行社为其出具的介绍信;
5、两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6、受理地点在我处接待大厅二楼17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