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08作者:王华老师
综合素质评价记录了学生各方面发展状况,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审美素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综合素质评价在具体操作中,将进一步完善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观察、收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主要表现的相关事实材料,注重学生志愿服务的记录,高级中等学校以描述性语言方式对学生的突出表现进行评价,注重写实性,以电子平台为载体及时记录和储存评价信息,每学期结束时及时进行材料的遴选、公示、审核、监督。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资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高等学校选拔学生提供参考。
根据该方案,从2020年起,在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在市属高校中设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多维度综合评价招生方式。招生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未来本一本二或合并】
从2015年起,北京高考本科志愿和单考单招志愿填报时间已从考前填报调整为考后知分填报,并将本科一、二、三批次志愿设置从平行志愿组方式调整为大平行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新的改革方案指出,从2017年起,将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待条件成熟,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此外,新的改革方案指出,未来将继续推行北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志愿的做法,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前进行。相关高校要公开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高考加分进行严格限制招生计划更为公平】
“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5、2016年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据了解,从2015年起,北京市已经取消了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