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3:48作者:才子老师
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为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4、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执行。认可相关省、市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总分为基准,兼顾专业志愿顺序。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50%时,学院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者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它志愿专业录取。
6、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并优先考虑满足专业志愿。
7、对于北京市考生:在高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分数(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按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
8、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9、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10、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注意事项等录取手续全部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发给考生。
学校奖励资助4、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5、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认真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评价较好,均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院智育奖学金、学院日常量化考核综合奖学金和单科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