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二是积极发挥自己所长。奖学金在引导学生成长的同时,也使相当一部分同学获得了经济上的资助。
清华大学助学金措施
考虑到一些困难学生学习基础较差,获奖学金的机会特别是获大奖的机会较少,另外,他们又不能拿出更多的时间参加勤工助学,从1996年起,学校建立了助学金制度,形成了直接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大一、大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渠道。
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多档次助学金(最高3000元),主要帮助这些学生缴纳学杂费。对一些特困生再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
清华大学贷学金体系
1999年我校试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工商银行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学费贷款用于借款人向所在学校支付学费;生活费贷款用于借款人日常基本生活费用的开支。国家助学贷款的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信用担保。
根据规定,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可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借款人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异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人也可与借款人工作所在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另外,学校还出资设立重点企业定向贷学金,每年1500元,受此项资助者若毕业后履约到指定重点单位就业的,可免还全部贷学金。
在资助困难生已经相当完善的基础上,针对困难生增加和汇款未到等情况,学校增加临时贷学金的规模和力度,在新生入校时学生处在迎新现场开设“绿色通道”,办理临时贷学金。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还是其它原因,学生都可以申请临时贷学金,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清华大学勤工助学措施
学校早在1988年就设立了“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把勤工助学作为对学生经济资助的重要形式,鼓励学生通过自己正当的劳动克服经济困难。
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在行政、后勤部门,如保卫处、校园科、图书馆、机械厂等单位,建立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他们除了可获得正常的勤工助学报酬外,还可从勤工助学基金中获得1:1的勤工助学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