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8 10:41作者:王新老师
(二)对各省级招办认可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国际关系学院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文理兼招,录取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0%。
(四)招生专业为:英语(050201)、日语(零起点050207)、法语(零起点050204)
三、报名程序
(一)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向所在中学申请,经中学同意后,可到我校招生网站注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打印交至本人所在中学。
(二)除网上报送申请表外,考生还需向所在中学提供如下材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体现考生情况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统一在A4纸上打印或复印,并在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三)请中学审核无误后,将本校考生申请材料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于2016年1月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统一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字样。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将不再退还。
注: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材料是否邮寄到我校,以及初审结果、测试安排、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四、考核录取:
(一)材料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1月5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二)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中文、英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9日,地点在国际关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报考专业类别,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择优录取,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获奖情况,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
(四)复核审查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2016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公示及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经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将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录取考生按规定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