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23:17作者:王华老师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高考本科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全国重点大学,是列入国家“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高校之一,校址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我校实行弹性学制,本科正常学制为4年(建筑学5年),修业年限可为3-6年(建筑学专业4-7年),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优秀学生修完规定学分,可申请提前毕业。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授予学士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第三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设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三章录取 第七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八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的考生数量、我校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生源质量,研究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与相关高考状元多少分要求以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来源计划为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为: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九条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在各省的第一批本科控制线上提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人数未达到计划录取人数时,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